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雜交玉米之父李登海:種子產業也需要入份保險
更新時間:2016年04月10日
從事40年玉米高產攻關的李登海,談起種子總有說不完的話。再次當選全國人大代表的李登海,話題自然離不開種業。這次他帶來的是《關于“中央財政支持種子生產保險”的建議》,簡而言之,就是呼吁給種子入份“保險”。
種子產業容易“受傷”
“種業是一個高風險的產業”,李登海在玉米地里掙扎過、彷徨過,曾經在臺風刮過的試驗田里抱頭痛哭,含淚寫下“來年再干”。這種感覺,痛徹心扉卻無能為力??梢哉f,育種過程中,種業的風險未曾遠離這位“雜交玉米之父”。
“農作物種業位于農業產業最上游,是國家戰略性、基礎性核心產業,也是決定現代農業發展的關鍵要素?!崩畹呛8嬖V記者,種業風險很高,種業風險的主要有自然風險、技術風險、市場風險、社會風險等,其中自然風險是影響種業生產最主要的因素,來自育種、繁殖、推廣等各環節,特別是種子生產受氣候等不可控因素影響很大。一旦遇到干旱、早霜凍害、陰雨、低溫、風雹等災害時,不僅制種減產幅度大,還會導致種子質量達不到標準。
作為一名農民科學家,李登海深知,作為特殊商品,農作物種子沒有替代產品,它關乎社會穩定和民生,必須保障供應。這些風險如果全部由制種企業承擔,則企業難以承受,如果讓制種農戶承擔,則損害了農民利益,影響了社會安定。雖然近年來有的保險機構曾在少數地方嘗試開展制種保險試點,大多都擺脫不了“九年盈利一年賠光”的窘境。
推行種業保險新模式
種子是一種特殊商品,制種是一種特殊行為,種植生產技術復雜,環節多,投入高,用工多。以玉米為例,作為糧食生產的玉米,2010年全國的生產成本496元/畝,而玉米育種生產成本要高得多,達3050元/畝。因此,制種生產保額與大田生產保險保額相差巨大,如果制種保險保額太低,制種企業和農戶投保積極性不高。
加之制種企業多支持外部生產,對當地財政貢獻不高的現狀,李登海建議,為保障制種保險試點順利進行,制種保險保費補貼應采取以中央財政補貼為主的原則,在補貼比例上,建議充分體現種子生產的國家戰略,考慮到地方財政配套壓力及種子生產的社會貢獻度等因素,制定中央財政保費補貼比例。
李登海還建議推行“保險公司+制種企業+農戶”運行模式。根據制造的行業發展特點和要求,鼓勵保險公司與制種企業簽訂保險統保合同,保費收取方式由企業向保險公司繳納,而非大田農業保險采取的一家一戶向保險公司繳納,災害發生后保險公司向企業理賠,企業再對農戶進行補償。實際上,這也是探索開展農業保險承保的新途徑。